2020年4月,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对福州幻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未落实发布内容先审后发机制,导致“幻音音乐网”平台出现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警告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但该公司受到行政警告处罚以来,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防范淫秽色情信息的进一步传播输送,导致大量淫秽色情信息长时间存在于网站上,相关点击量超2000万次,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年7月1日,福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网站开办主体福州幻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责令改正、暂停幻音音乐网圈子栏目相关业务”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