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内容 (普及的法律法规) | 普及对象 | 活动方式 | 实施时间 |
1 | 机关党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 全市团干部和市民 | 微信、现场活动、宣传材料等 | 全年 |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 机关党员 | “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书籍等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全市青少年 | 依托福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协会,在学校、社区开展班会、讲座、夏(冬)令营,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 |||
2 | 组织部 |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 全市团干部 | 学习、培训、会议 | |
3 | 宣传部 | 《福州市志愿服务条例》 | 市民 | 微信、现场活动、宣传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