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拟对福州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奋斗的青春最幸福”主题网络宣传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前公开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 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州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奋斗的青春最幸福”主题网络宣传内容包括:设计制作15期青年网络宣讲短视频、包括视频的前期策划、拍摄、剪辑及后期制作;剪辑制作“奋斗的青春最幸福”主题宣传短视频;拍摄宣讲员系列形象宣传海报等如下表所示:
福州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奋斗的青春最幸福”
主题网络宣传项目一览表
项目内容 | 服务项目 | 项目具体内容 |
视频拍摄策划及制作 | 脚本策划 | 按照每期3分钟视频时长,编辑制作拍摄脚本、策划拍摄场地 |
视频拍摄及后期剪辑 | 拍摄高清视频(1920*1080),包括后期剪辑、美化、片头及片尾制作 | |
演员及主持人梳化 | 演员及主持人化妆、美发等配套工作 | |
配音、配乐及字幕 |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每期视频的配音及配乐及字幕剪辑工作 | |
宣传短视频制作 | 混剪宣传短视频 | 15期视频拍摄完成后,采用混剪方式,剪辑制作一个30-45秒的宣传视频,用于广告渠道发布 |
宣传海报 | 电子海报制作 | 为每位宣讲员拍摄一幅个人写真照并制作成电子海报,供网络宣传使用 |
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人民币60000元 (陆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法人代表及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询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
(4)关于信用记录的声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关于信用记录的声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并用信封密封包装,并于2018年12月13日12时之前(要求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少三个工作日后),提交至团市委宣传维权部。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文博路6号青少年活动中心6楼。
联系电话:0591-83616714
联系人:周畅
特此公告。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2018年 12月10日